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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委 员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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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委 员 会
第一条 威客联盟下设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人选由威客联盟理事会确定,工作人员若干,由主任按工作需要聘任;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系各威客加盟团队会员,且通过威客联盟加盟团队资格认证的威客。
2、对电子商务功能服务和相关板块的知识较熟悉,有一定的上网时间。
3、有高度的耐心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4、没受过刑罚处罚,无其他违法不良记录。
5、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同意并接受威客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
6、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享有盛誉已被公众认同,可由专家委员会经对方同意直接聘为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受以上第1、2款条件的限制。
第三条 威客委员会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册,并在网站公示。
第四条 专家资格因以下情形而丧失:
(一)本人明确表示放弃专家资格;
(二)不符合第二条之规定,经查证属实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公序良俗及网站规定,经查证属实,被专家委员会除名的;
(四)因其他情形而丧失专家资格的。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应接受当事人或仲裁委员会委托组成专家评议组参与争议的处理;被指派的专家成员应遵守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参与处理争议的专家成员必须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良知公正地出具处理意见。首席专家应根据其他成员的意见负责整理起草专家评议组最终意见书。
第七条 参与处理争议的专家成员按各加盟团队规定获得积分的奖励;按照委托协议从联盟仲裁委员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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